首页 领导信箱 信息详细
信件内容
流水号 20240617003
标    题 校园电瓶车
姓    名 申**
手    机 182****5182
发件IP ************
写信时间 2024年06月17日
信件内容 听说学校不让骑电瓶车是真的吗?可是那么多师生的电瓶车该怎么办啊,那些有牌照的电瓶车还好,还可以卖给外面的人,可是没有牌照只是想在学校里面安全的地方骑得小车车该怎么办啊?卖给别人的话,现在又有人传不让师生骑电动车?那不是坑别人吗。到底是为什么不让骑电瓶车啊?可是学校这么大,大家有一个电瓶车取个急用资料不是很方便吗,,而且在学校里面骑的也就只有老师和学生,也挺安全的啊
办理情况
处理状态 已处理
回复内容

同学您好,由于近年来,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,因摩托车、电动车引发的校园致人伤亡、火灾等安全事故案例时有报道。经统计,截止5月底校内共有摩托车、电瓶车1300辆,由此产生了无证驾驶、超速、超载、鸣笛、不按交通标线行驶、不戴头盔、车辆无牌无证、违规停放、违规充电等问题,已严重影响到校园交通、消防安全和整体秩序。
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预防交通事故、火灾(因电动车车载蓄电池爆燃引发)的发生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《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《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试行,试用期三个月,请各部门和学院教职工、学生于本办法试行前自行处理摩托车、电动车。

我们理解这一规定可能会给部分师生带来暂时的不便,但从长远和整体来看,是为了营造更加安全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
在此期间,希望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,有任何意见和建议都欢迎通过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,我们会认真考虑大家的诉求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校园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。

感谢大家的支持与理解。

处理对象 校长信箱
处理时间 2024年06月19日